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座谈会,研究调整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关于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内容,国家发改委拟从2016年至2020年,逐年下调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以达到“到2020年风电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
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6-2020年的拟调整方案如下:
一类资源区从现行的0.49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47、0.45、0.43、0.41、0.38元/千瓦时;
二类资源区从现行的0.52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49、0.47、0.45、0.43、0.40元/千瓦时;
三类资源区从现行的0.56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54、0.52、0.50、0.48、0.45元/千瓦时;
四类资源区从现行的0.61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59、0.58、0.57、0.56、0.52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