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称,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据统计,附件清单中取消涉及与风电相关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电力市场份额核定。下放涉及风电相关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